MAY從中班年紀進入全美語幼兒園,小學仍繼續以英文為重的課後學習。四年級下學期,覺得孩子上課時間實在太長、再以自身學英文的經驗做為參考,於是把英文授課改變成家教式,一星期英文上課時間從八個鐘頭減少為一個半小時。

過去的孩子,小六升中學的暑假到補習班學音標,進入中學後跟著學校進度,為了考試背單字、片語、代換;參考書、補習班是當時學英文最主要的方式,很多人在學了許多年之後,見到外國人還是結巴、口吃、面紅耳赤害羞得不得了。

語言就是聽、說、讀、寫四項。文法要求不嚴謹的「說」不行,要求文法及單字的「寫」當然更是不可能的任務。「聽」,看到外國人就慌慌張張,慌張的心情又如何能把話聽清楚?剩下的就只有「讀」項了,雖然能或多或少看些英文讀物,但也只能算差強人意的地步而已。

我們的教育把英文變成了考試科目而不是生活用項,很多家長讓孩子學英語,為的是在學校有好成績、考上理想學校。這樣的學習目標,加上缺乏英文環境,於是英文成了可怕的科目,這也是我們選擇請外師到家授課的原因。

MAY已有初階英文程度,接下來勢必得面對「英文寫作」,只要是寫作就會有文法及單字問題,一對一授課,老師有時間針對這兩項不足加以改善並且解說。學習速度緩慢,也可能因此在校考試的成績一時無法如人意,但長久下來,絕對能把英文學得紮實而得心應手。

或許聽過人說「不要太在意文法,不懂吧,難道不會說中文?」我也曾覺得這句話頗為有理,仔細再想,其實這話是有點不負責任的。小時候學說話,如果「舌頭咬到牙齒」,聽得人會不會糾正我們呢?這不就是在學文法,說不出文法道理,不表示不懂文法。我們之所以會講中文,全然因為生活在中文環境裡,並且隨時有人解釋、糾正。

「文法通、單字多,語言就是你的」這是一位日文老師的銘言,大家共勉之。

 

 

 

PS:需要花大錢買英文CD嗎?除非有人可以在一旁陪著、解說著,否則,還是把這筆錢放在其他方式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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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hrhe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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